编号:2021-005
关于转发《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的通知
各位审查专家: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宁建消防字〔2021〕92号)自2021年3月21日起实施,2020年试行版同步废止,《指南》(2021年版)原文见附件1,《指南》(2021年版)解读见附件2。
《指南》(2021年版)相较于2020版,主要修改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既有建筑的定义,见《指南》(2021年版)第1.1条;
2.适用范围对扩建工程作适当拓展,见《指南》(2021年版)第1.2条;
3.明确”商业业态调整或互换“的必要前提,见《指南》(2021年版)第2.2.1条;
4.修正建筑内部装修的定义,见《指南》(2021年版)第2.3.1条;
5.功能未改变的局部改造消防电源和消防线路执行现行标准,见《指南》(2021年版)第2.6.2条;
6.对功能改变的建筑局部改造工程可执行原标准的情形进行了补充完善,见《指南》(2021年版)第2.7条;
请各位专家研读附件内容,以《指南》(2021年版)作为消防专项审查工作的指导文件,按照《指南》(2021年版)的要求开展审查工作。
附件:1.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2.《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解读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1日
附件:统一技术措施2021-005 关于转发《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