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02
关于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写分类统一规定
各结构专业审查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写分类,中心认真梳理近年来的审查意见争议内容,建议以下情况如经判断其整体结构安全和构件安全能保证,在条文分类时作为“违反审查要点”或“其他”处理:
1. 条文B要求按条文A(强制性条文)设计,当违反条文B时判定违反条文B,不判定违反条文A。
举例:跨高比不小于5的连梁,其钢筋的配置不满足框架梁的抗震构造时,判定违反《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7.1.3条,不判定违反《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6.3.2条。
2. 强制性条文在通用规范正文中的规定为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量化数值,仅在配套规范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中给出量化数值时,判定违反配套规范标准中的条文。
3. 上部结构存在个别相交角度大于15°的斜交抗侧力构件,抗震计算未考虑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水平地震作用,修改计算后复核设计图纸能满足计算要求。
4. 地下层及地下室顶板层存在相交角度大于15°的斜交抗侧力构件,抗震计算未考虑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水平地震作用。
5. 个别构件截面尺寸与计算模型略有不符,修改计算后复核设计图纸能满足计算要求。
6. 个别区域计算荷载取值略低于规范或实际工作状况要求,修改计算后复核设计图纸能满足计算要求。
7. 下列构件配筋情况:
1)筏形基础、防水板少量单元实配钢筋略小于有限元计算结果;
2)构件实配钢筋小于计算配筋,但合理调整计算方法后,复核实配钢筋满足计算配筋;
3)结构中次要的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构造所需截面高度远大于承载需求,其配筋率略小于最小配筋率;
4)构件实配钢筋已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计算配筋要求,但小于更高性能目标下的计算配筋;
5)人防构件已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计算配筋要求,但不满足人防设计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计算配筋要求。
8. 设计说明中场地类别、抗震等级、荷载取值、地震加速度、设防烈度、层高、总层数等参数存在笔误,但计算文件中对应参数取值正确。
9. 设计说明内容不完整。
10. 缺局部结构计算书。
审查专家应合理把握审查意见书写的分类原则,合并同类项问题,保障结构整体安全和构件安全。当作为“违反审查要点”或“其他”处理时,意见表述应注意不得引用强制性条文号。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6日
附件:统一技术措施2024-002 关于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写分类统一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