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2025-002
关于改善型住宅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审查专家: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改善型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苏建设计〔2025〕72号)文件规定,《江苏省改善型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改善型住宅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后续工作衔接,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5年8月1日以后受理的所有住宅项目(包括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均应提交《改善型住宅承诺书》(详见附件),并据此在数字化审查系统项目基本信息栏中勾选是否为改善型住宅的选项,承诺函电子文件模板可在数字化审查系统内下载。
二、在数字化审查系统审查意见录入框中,若显示“是否属于改善型住宅技术审查要点”的选项,则表示该项目为改善型住宅。各专业审查人员所提“审查要点”若属于《江苏省改善型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此栏目应勾选“是”。(如下图)
三、改善型住宅项目审查合格后,数字化审查系统将添加“本工程为改善型住宅项目。”至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工程规模及概况”信息中。
请各相关单位、审查专家遵照执行。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1日
附件:统一技术措施2025-002 关于“改善型住宅”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要求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