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做好“三板”应用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关于在新建建筑中进一步推广应用“三板”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筑产业办〔2023〕22 号)相关要求,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以施工图接审时间界定),报送我中心的属于南京市“三板”应用范围的房屋建筑及相应变更,设计单位应编制“三板”应用的专项设计说明,在结构专业专项说明中明确各单体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三板” 应用部位、应用总比例,并提供相应计算书以及市(区)产业办对预制装配或“三板”指标认定或论证意见。
具体要求详见中心统一技术措施《关于南京市“三板”应用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相关要求》(编号:2023-007)。
特此通知。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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