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16
关于执行《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指南(建筑专业)》(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施工图审查专家: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本中心新建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专业)的审查工作,中心于2021年12月编制并发布《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指南(试行)(建筑专业)》,结合试行一年来的实际使用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GB 55025-2022等规范发布实施,修订完成《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指南(建筑专业)》(2022年修订版),现予发布,具体执行中的注意事项如下:
1.新建民用建筑工程主体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技术审查通过,原则上在领取审查合格书后,方可申报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 申报的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包括结构专业施工图。凡涉及结构的变动,原则上应由原建筑设计单位先对主体建筑设计进行设计变更,并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3. 申报材料中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预算额证明材料”按照附录B的要求执行;
4. 申报材料中的“原主体建筑设计与装饰装修设计情况确认函”按照附录C的要求执行,主体设计单位与装饰装修设计设计单位为同一单位时也应提交。
请各相关单位、审查专家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2月印发的《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指南(试行)(建筑专业)》(统一技术措施2021-024号)即日起废止。
附件∶《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指南(建筑专业)(2022年修订版)》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统一技术措施2022-016 关于执行《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指南(建筑专业)》(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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