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18
关于《南京市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施工图审查的相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审查专家:
根据《南京市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宁交规范〔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建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确保《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施工图设计中得以落实,现中心规定如下:
1.自《管理办法》施行之日起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新建居民小区项目,需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自《管理办法》施行之日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新建居民小区项目,由建设单位补充上传相关文件,可参照执行。
2.新建住宅设计时按规划要求配建的自走式停车位,防火设计应同时执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和《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目前机械停车位不考虑充电设施,如所在防火分区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也应同时执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和《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
3.新建住宅配建汽车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配建停车位数的20%应建设充电设施;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时,应预留供电电源容量、变配电装置安装空间、由市政电源至充电桩接电点的配电线路敷设条件;需建设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完成由市政电源至充电桩接电点的供配电系统设计。
请各相关单位、审查专家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统一技术措施2022-018 关于《南京市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施工图审查的相关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