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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技术措施2022-007 关于执行GBT 50378-2019第3.2.8、7.2.4条的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2-04-11 15:07:25浏览次数:

编号:2022-007


关于执行GB/T 50378-2019第3.2.8、7.2.4条的相关要求


各位审查专家:
      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中第3.2.8条规定:“绿色建筑星级等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3 当总得分分别达到60分、70分、85分且应满足表3.2.8的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第7.2.4条规定:“优化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5%,得5分;达到10%,得10分;达到15%,得15分。 2 建筑供暖空调负荷降低5%,得5分;降低10%,得10分;降低15%,得15分。”
      为统一中心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第3.2.8、7.2.4条中有关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施工图审查尺度,做出以下规定:
      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实施时间2019年8月1日当时有效节能标准为依据,公共建筑的对应标准是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第3.3.1、3.3.2条,规定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居住建筑的对应标准是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第4.0.4、4.0.5条,所规定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根据以上标准规定的热工指标,计算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幅度,确定绿色建筑星级和评分项分值。
      绿色建筑设计中的各项指标,除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的要求之外,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全部条文要求。
      如后续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中心会及时通知。
      请审查专家知悉。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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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统一技术措施2022-007 关于执行GBT 50378-2019第3.2.8、7.2.4条的相关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