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05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查协同的要求
中心近期召开各专业技术研讨会,就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查阶段的协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请审查专家在审查本专业图纸的同时,加强各专业之间的协同审查,审查协同需要关注的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几点:
1 改造前、后防火分区是否发生改变;
2 抗震设防类别是否发生改变,如办公、酒店改养老用房、办公改幼儿园等;
3 房间用途改变造成结构荷载增加,如办公用房改为档案室或储藏室,办公用房改为厨房等;
4 建筑轮廓线、楼板洞口、楼面标高、层高等的变化;
5 楼梯、电梯、扶梯及消防电梯集水坑等的变化;
6 新增夹层、外挑构件、扩建屋顶设备间等;
7 新增消防、生活水箱或增加水箱有效容积;新增空气源热泵机组、太阳能集热器等设备;增加同层排水系统;
8 新增空调室外机、通风设备、竖井,外墙上新增空调外机;
9 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梁等结构承重构件上新开设孔洞;
10 砌体结构中,取消承重墙体、改动承重墙体位置,在承重墙体上开设洞口等;
11 消防控制室的位置、消防泵的启动方式是否发生变化。
各位审查专家如发现设计内容涉及以上问题,应在审查阶段加强相互沟通,做好专业间的审查协同,避免出现消防安全、结构安全、使用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后续如发现其他审查注意事项,中心将继续完善补充。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日
附件:统一技术措施2024-005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查协同的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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