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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技术措施

统一技术措施2021-010 关于完善统一中心审查意见书的有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2-04-07 16:23:17浏览次数:

编号:2021-010


关于完善统一市图审中心审查意见书的有关要求


全体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业务管理,规范统一审查意见书格式,切实把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关,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结合中心施工图审查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中心统一审查意见书格式(详见附件)。
      1、房建和市政工程(含装饰专项等)及相应变更各专业(道路、桥梁专业除外)审查意见书内容调整为“违反强制性条文”、“违反审查要点”、“违反消防安全性”、“违反绿色建筑标准”、“其它”五部分组成;
      市政工程(道路、桥梁专业)审查意见书内容调整为“违反强制性条文”、“违反审查要点”、“违反消防安全性”、“其它”四部分组成;
      消防专项技术审查意见书内容调整为“违反消防安全性强制性条文”、“违反消防安全性应执行条文”、“其它”三部分组成;
      人防专项审查意见书内容调整为“违反强制性条文”、“违反审查要点”、“其它”三部分组成;
      岩土勘察审查意见书内容未做调整,为“违反强制性条文”、“违反审查要点”、“其它”三部分组成。
      2、房建和市政工程各专业(道路、桥梁专业除外)审查意见书增加“违反绿色建筑标准”审查专篇,审查内容主要依据《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除包括此要点外,尚应将依据国家和江苏省节能设计标准所提的节能审查意见一并列入。
      3、人防专项审查意见书由人防专项审查人员分专业单独列出,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令发布,第46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主要为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4、审查意见书中其他部分,仍执行中心宁施管〔2019〕10号文件的要求。
     统一审查意见书格式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请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落实,全体审查人员按要求规范正确书写审查意见。

     附件:《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样表)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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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统一技术措施2021-010 关于完善统一中心审查意见书的有关要求.pdf